酒店委托管理:根據合同約定,酒店徽記和名稱使用業(yè)主方注冊徽記和商標名稱。國貿接受業(yè)主方委托,作為酒店唯一經營管理者,按“國貿品牌酒店管理模式”提供人力、技術、管理和信息等資源,依授權手冊行使酒店經營和管理權利。國貿在酒店籌備及營業(yè)期派遣團隊現場管理。 委托管理期三年以上,按月收取委托管理酬金及派遣管理團隊的人工成本。
酒店授權管理:指在酒店開發(fā)商組建管理公司的前提下,國貿派出核心管理人員(如執(zhí)行總經理、工程經理、銷售經理等)參與酒店的日常經營與管理事務,在約定權限內行使相應的管理職權。
酒店顧問咨詢:在酒店的前期、籌備期及正常管理期不同階段,提供各項咨詢服務及技術支持。形式可據酒店需求分為專職駐場(店)顧問和非駐場(店)咨詢顧問。管理顧問服務期一年及以上,國貿按期收取顧問服務費。如由國貿派遣專職首席駐場顧問(總經理級)或高級駐場顧問(部門總監(jiān)級),則業(yè)主方需按月支付顧問人員的人工成本。